校長憂懲處冷處理受傷教師 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難理賠
2023-12-01 13:46 聯合報/ 記者許維寧/台北即時報導保險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教育部補助各縣市投保「校園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但保險公司若發現,只要教師受傷原因非校園設施管理缺失,便會稱此非承保範圍不予理賠。圖/全教產提供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表示,教育部補助各縣市投保「校園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但保險公司若發現,只要教師受傷原因非校園設施管理缺失,便會稱此非承保範圍不予理賠,代表校長需坦承設施或管理疏失,保險公司才考慮理賠。但若校長坦承疏失,則依法恐需懲處,導致校長多不願意回覆保險公司,讓受傷教師遭冷處理。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示,校園公共意外責任保險109年時提供身體傷亡每人新台幣600萬元,保險期間每一縣市最高賠償6億元:但到112年,身體傷亡每人剩520萬元,保險期間每縣市總保險金額剩3.2億,師生保障嚴重縮水。
林碩杰指出,108年未屬承保範圍只有1件,占全年案件之0.1%;109年未屬承保範圍便高達479件,占全年案件之43.9%;110年未屬承保範圍有309件,占全年案件33.4%;111和112年未屬承保範圍的件數均個別超過130件,代表除108年外,其餘年度未屬承保範圍案件均不在少數。
林碩杰表示,據基層或受害者家屬反應,保險公司多以「非學校設施設置或管理有欠缺,未屬承保範圍」未予理賠,代表除非校長坦承設施或管理「有疏失」,保險公司才願考慮是否理賠。
林碩杰也指出,不理賠的癥結點在於,若學校校長承認設施或管理疏失,則依公務人員懲戒法等辦法,校長恐面臨減俸或記過申誡等懲處,因此導致校長均不願回覆保險公司接續處理,受傷教師權益因此遭冷處理。
新北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吳添寶也談到,先前有教師於校外站導護受傷,保險公司稱地點於校外不屬於理賠範圍,現在校內則因校長不承認管理疏失,也遭認定為不理賠範圍,「真的很奇怪,不管校園內外都有理由。」
全教產認為,教師工作複雜多元,若發生意外事故卻僅得到「與學校無關」的答覆,形同對基層潑冷水,也對教師極不公平。呼籲教育部,針對校園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出險案件,於一定範圍內應賦予學校免被懲處的但書,以便學校處理善後,維護師生權益。
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難理賠 教部納入年度檢討會議討論
2023-12-01 17:54 聯合報/ 記者許維寧/台北即時報導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教育部補助各縣市投保「校園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但保險公司若發現,只要教師受傷原因非校園設施管理缺失,便會稱此非承保範圍不予理賠。圖/全教產提供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12/1)表示,教育部補助各縣市投保「校園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但每當教師受傷,校長則憂心遭懲處而多不願坦承校內設施或管理有疏失,多導致保險公司認定受傷原因非校園缺失引起,因此非承保範圍而不理賠。為此,教育部則表示,會於年度檢討會議中將理賠情況納入討論,以保障師生權益。
全教產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每當基層教師受傷,保險公司多以「非學校設施設置或管理有欠缺,未屬承保範圍」未予理賠,代表除非校長坦承設施或管理有疏失,保險公司才願考慮是否理賠。
理事長林碩杰指出,保險公司不理賠的癥結點在於,若學校校長承認設施或管理有疏失,則依公務人員懲戒法等辦法,校長恐面臨減俸或記過申誡等懲處,才導致校長均不願回覆保險公司,受傷教師權益因而遭冷處理。
為此,教育部說明,保險為責任保險而非傷害保險,被保險人為學校,當發生學校依法應負賠償責任的意外事故,而受賠償請求時,由保險公司為學校負賠償責任,但若未涉學校場地或管理上疏失,則保險公司未能啟動理賠。但國教署會於年度檢討會議時,將理賠相關情形納入討論,以保障親師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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