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案驗出米酵菌酸 邱淑媞:食物中毒就有刑責 籲檢調動起來
2024-03-29 08:24 聯合報/ 記者楊德宜/台北即時報導
公衛專家邱淑媞表示,並不是要下毒才有刑責。發生食物中毒本身,就有刑責。所以檢調一知道有重大食物中毒,就要動起來,要避免逃亡、脫產。本報資料照片
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衛福部證實驗出「米酵菌酸」,為台灣首見。至於是否人為下毒,公衛專家、陽明交大公衛所兼任教授邱淑媞在臉書表示,並不是要下毒才有刑責。發生食物中毒本身,就有刑責。所以檢調一知道有重大食物中毒,就要動起來,要避免逃亡、脫產。
邱淑媞表示,她26日就推測是米酵菌酸毒素,如今獲得證實。是不是人為下毒,雖然沒人敢鐵口直斷保證「一定不是」,都只能說「無法排除」。基本上,這種表現在地表上,比較典型的就是米酵菌酸毒素,「劇毒、粒線體癱瘓、多重器官衰竭、與粿條等食物有關聯」。
邱淑媞表示,有哪裡買得到米酵菌酸?如果沒有,要如何用來下毒?不容易。除非廚師因為心懷怨恨而把放很久的粿條作給大家吃;另類下毒。而有沒有下毒以外「人為因素」以及刑責?她說,是有的,例如管理不當、保存不當、操作不當等。
她說,開餐飲店,就必須遵循食品衛生管理法的規範。 發生食物中毒,即使不是故意,仍是供應了含有有毒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染有病原菌,造成人體傷害、重症甚至死亡,這在食品衛生管理法裡面,是有刑責的,「並不是只有故意下毒才有刑責」。
邱淑媞表示,檢警調不是只有在懷疑有人下毒,才要參與食物中毒調查。正因為涉及刑責,但查證不易,所以過去她在宜蘭縣衛生局遇到食品中毒案件,盡量立即先電話連繫檢警調,取得其支持,然後發最速件公文過去,共同去取證。因為本來這依規定就是涉及刑責,當然要審慎查證、毋枉毋縱。衛生人員手無寸鐵,而且有時業者未必配合。所以盡量尋求檢警調的支援。
「食物中毒確實有機會死人,所以很重要,也所以並不是要故意下毒才有罪」。邱淑媞表示,只是過去一般中毒狀況通常很輕微,所以不論是衛生局或司法機關,通常以罰款為主,避免業者留下前科。但是法律是有考慮到對於嚴重傷害的嚇阻與處理的。
邱淑媞表示,涉及刑責的定罪,固然最好有直接的檢驗結果確認是什麼毒素,但「經流行病學調查認定」,也是可以的。
她說,像這次這麼嚴重,但政府卻連檢驗米酵菌酸毒素的標準品都沒有,結果竟然有醫院有,所以昨天能有結果。而食物與人體胃部的採樣有可能因業者清掉了或過了時效,導致不容易驗出,但不能因為沒驗出來,就當作沒事。
邱淑媞表示,在這種情況下,以流行病學調查來定罪,也是可以的,這也是在食品衛生管法本身有寫的,就是因為依過去的經驗,知道要拿到直接的檢驗證據,有時很難,所以法令上補強了,可以採流行病學調查來定罪。
邱淑媞表示,檢驗結果出來了,確實就是米酵菌酸毒素。死了兩個人,這刑責可以很重。「會不會逃亡?會不會滅證?檢調真的要好好動起來了」
寶林案幾小時內就發病 邱淑媞指「劇毒」:舊食物連日清倉肇禍?
▲信義A13寶林茶室。(圖/記者袁茵攝)
ETtoday新聞雲
記者皮心瑀//台北報導
寶林茶室案目前造成2人死亡、5重症,共累積14例。前國健署長邱淑媞27日指出,從受害者發病時間看起來,並非過去一般的感染性食物中毒,另外是連續幾天都有人攝取後中毒,這也是比較少見的,「是否因為即將停止營業而將大量保存不良的食物連日清倉而肇禍?或是有誰心有不甘而下毒? 這就有賴檢調協助調查。」
邱淑媞說,在各種毒素當中,發生在粿條、而且是劇毒、多重器官衰竭,以「米酵菌酸毒素」 的可能性較高,它的典型食物就是河粉、粿條,而典型表現就是一次死好幾個,在對岸與東南亞都發生過。
邱淑媞表示,有人猜是「炒飯症候群」,也就是「仙人掌桿菌」中毒,但仙人掌桿菌溫和得多,極少死亡案例,如果有,也僅是偶發,而且它的典型食物是米飯,通常是處理過程汙染,而飯沒有立刻吃;另外也有人說是「肉毒桿菌」毒素,但這是厭氧性,通常存在於密封的罐頭食物中。此次,有大量重症病人,顯示該毒素應該是劇毒,以食物類型與劇毒性來研判,米酵菌酸毒素,是大有可能的。
邱淑媞指出,從發病時間看起來,攝入毒素、直接發病,非過去一般的感染性食物中毒,所以在調查上,可預期做細菌培養應該難有幫助,必須採殘餘食物、病人胃部檢體,進行毒性化學物質的化驗,例如質譜儀分析,才不會遺漏。
邱淑媞表示,「米酵菌酸」毒素是一種椰酵假單胞菌汙染所產生的劇毒,主要是造成粒線體癱瘓,引發多重器官衰竭,一毫克就足以致命,在對岸、東南亞、澳門都曾發生重大死亡案例,主要關聯食物是河粉、米製品、木耳等,與此次的主要食物一樣。
她也質疑此次事件,是否因為即將停止營業,而將大量保存不良的食物連日清倉而肇禍?或是有誰心有不甘而下毒?這就有賴檢調協助調查,這次事發後,中央動起來了,希望能加強支持第一線、攜手亡羊補牢,別再劃錯重點了。
原文網址: 寶林案幾小時內就發病 邱淑媞指「劇毒」:舊食物連日清倉肇禍? | ETtoday政治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328/2708703.htm#ixzz8Vs2e9kw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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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林案死者體內驗出米酵菌酸 邱淑媞籲:食物中毒也恐涉刑責
記者 王馨儀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3/29 09:52 TVBS
最後更新時間:2024/03/29 09:52
台北市信義A13「寶林茶室」大規模食物中毒事件,截至28日晚間5時為止已有18人受到影響。(圖/TVBS)
台北市信義A13「寶林茶室」大規模食物中毒事件,截至28日晚間5時為止已有18人受到影響,其中兩人搶救不治,另外5人還在加護病房,1人在一般病房治療,還有10人已返家休養。根據解剖最新發現,衛福部次長王必勝指出,確定有在死者體內採樣到「米酵菌酸」。陽明交大公衛所兼任教授邱淑媞近日在臉書發文,對於近期寶林中毒案提出看法,呼籲檢警調應積極介入調查。邱淑媞質疑,是否只有懷疑有人下毒才算刑事案,若沒下毒,是否就不是刑事案,檢警調是否就可置身事外。
邱淑媞指出,雖然難以斷定是人為下毒,但從毒性表現來看,較可能是米酵菌酸毒素所致。她強調,即使沒有下毒,也可能存在管理不當、保存不當、操作不當等「人為因素」,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即使不是故意,仍有刑責。
邱淑媞表示,食物中毒案件若造成嚴重傷害或死亡,依法可處重刑,檢警調不應只在懷疑下毒時才介入調查。她提到,過去在宜蘭縣衛生局遇到食品中毒案件,都會立即聯繫檢警調,取得支持後發最速件公文,共同取證。
邱淑媞指出,涉及刑責的定罪雖然最好有直接的檢驗結果,但「經流行病學調查認定」也是可行的。她表示,此次中毒事件造成兩人死亡,刑責可能很重,呼籲檢調應積極調查,以免業者逃亡或滅證。目前檢驗結果已出爐,確認為米酵菌酸毒素所致。
寶林案禍首為劇毒?她批:台灣總後知後覺
記者莊蕙如/台北報導
NOWnews今日新聞
[NOWnews今日新聞] 台北市寶林茶室中毒案持續延燒,衛福部專家認為,此事件看起來與米酵菌酸中毒相似,但不排除下毒可能性,一切結果尚未明瞭。前國健署長邱淑媞指出,此案應為化學性中毒、而且是劇毒,同時她也質疑「是否由於店家即將停止營業,而把大量保存不良的食物連日清倉才肇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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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國健署長邱淑媞表示,這次重大食安事件,看起來是化學性中毒,而且是劇毒!在各種毒素當中,以 「米酵菌酸毒素」的可能性較高,該毒素的出現的典型食物就是河粉、粿條,而典型表現就是一次死好幾個,在對岸與東南亞都發生過。
邱淑媞說,有位醫師猜是仙人掌桿菌中毒,但仙人掌桿菌溫和得多,極少死亡案例,如果有,也僅是偶發,而且它的典型食物是米飯,通常是處理過程汙染、飯沒有立刻吃等等,例如便當運送2小時才吃。
邱淑媞更是質疑,至於是否為疏失或故意及責任歸屬,則尚須調查。她猜測,會不會是要熄燈了,把舊食物清倉?是否因為即將停止營業而將大量保存不良的食物連日清倉而肇禍? 或是有誰心有不甘而下毒? 這就有賴檢調協助調查了。
她也提到,預計要做細菌培養應該難有幫助。 因為必須採殘餘食物、病人胃部檢體,進行毒性化學物質的化驗,例如質譜儀分析,才不會遺漏。
邱淑媞強調,食安與兒安的嚴密把關,都需要政府有零容忍的態度,打造綿密的防護網。如果是單一事件,主要責任在業者,無須苛責政府。然而,選後連續數起重大食安事件,不論是蘇丹紅或米酵菌酸毒素,都曾在對岸、東南亞引發重大食安事件,何以臺灣總是後知後覺?
邱淑媞也痛批,從政府官員急於護航業者,而非急於保護人民,甚至不惜砲打地方政府的瘦肉精檢驗事件,或瞎扯咖啡茶葉的蘇丹紅事件、聲稱吃幾口又不會死,可看出官僚怠惰傲慢的態度,難怪把關鬆散。
最後邱淑媞呼籲,如今馬上就真的發生重大傷亡、吃幾口就有人死亡了,真是令人難過。這次事發後,中央動起來了,希望能加強支持第一線、攜手亡羊補牢,別再劃錯重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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