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行動載具規範擬修 教團盼統一標準、分齡管理
2025-03-10 15:02 中央社/ 台北10日電教育部
教育部今天召開研商會議,討論高中以下學校行動載具使用原則修正草案。與會教團認為,未看到草案在使用和管理上有一致性規範,也未提及分齡管理,和原本的期待落差很大。
現行中小學手機管理規範,主要依據民國108年訂定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除教師引導學習或緊急聯繫外,其餘時間都以關機為原則。
立法院去年10月曾召開公聽會,探討如何避免學生在課堂因使用手機,影響學習專注力及學習效率。教育部也依照立法院公聽會決議,研擬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今天召開研商會議,邀請各教育團體討論。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告訴中央社記者,去年立法院公聽會討論時,原本大家期待對學生在校園使用和管理平板或手機能有更具體規範,但目前草案還是沒看到太大變動,除了停留在位階較低的原則,使用和管理規範仍是交由學校自訂,和大家原本的期待有很大落差。
王瀚陽指出,與會的不少教團希望,對手機、平板等在校使用和管理能有全國一致的執行標準和參考指引,也應依照國中小或高中等不同年齡而有所區分;雖然教育部說之後會有配套措施,提供較好的版本給學校參考,但也希望教育部,到底要從嚴管理還是有條件開放,都應該說清楚。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會後新聞稿指出,現行制度下,不同學校間、不同班級間作法不一,容易導致師生發生對立,這與目前的行動載具規範模糊不清有關,教育部應規定相關處室直接辦理,而非推出草案後仍由各校自行調整。
全教產認為,教育部應訂定明確條文,避免模糊化、實務上可執行外,也應該統一訂定違反規定的罰則;另外,建議使用原則應採取分流、分齡管理,即高中職與國中小分開處理,因高中職學生有更高自主性,國中小學生未成年,自我管理和自律行為尚需教導。
行動載具校園禁用統一保管 教團盼分齡管理、統一罰則
中時
教育部今日舉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修正草案研商會議,全教產呼籲,應採取分流、分級管理,高中職與國中小分開處理。(全教產提供/林縉明台北傳真)
教育部今日舉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修正草案研商會議,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應採取分流、分級管理,高中職與國中小分開處理;另外,教育部除應訂定明確條文、避免模糊化、實務上可執行外,也應該由教育部統一訂定違反規定的罰則。
根據教育部今日提出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修正草案,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上課期間應禁止使用,並由學校或各班統一保管。但如有用時學校活動或個人特殊需求如緊急必要聯繫,可採其他彈性保管及使用方式,並應於學校管理規範明定。
針對手機、可攜式或平板電腦、或穿戴式裝置等不同的行動載具類行使用樣泰差異,訂定適當保管及使用。各校或各班統一保管行動 載具,應妥善管理,避免損壞或遺失,其管理責任應於學校管理規範明定。
草案也明訂,學校教職員應尊重校園使用管理規定及注意使用安全,並考量使用場域、方法之合宜性。校外人士進入校園,應在不影響學校上課及師生課程教學下使用行動載具。
全教產指出,現行制度下,不同學校間、不同班級間,作法不一,易導致老師與學生發生對立現象,此與目前的行動載具規範模糊不清有關,如要加速推動相關使用原則,教育部應規定相關處室直接辦理,而非草案推出後由各校自行調整。另外,相關規範若是牽涉到校規問題,應直接點出,讓各校可藉此修正校規,避免原則與校規產生落差。
全教產呼籲,教育部除應訂定明確條文、避免模糊化、實務上可執行外,也應該由教育部統一訂定違反規定的罰則,以免家長及學生見縫插針,老師和學校又要被問責。
高中國小手機管理草案曝光 教育部擬推上課禁用、校方統一保管
吳妍
中小學生手機統一保管 全教總:應配套提供收納盒袋等經費
中小學生帶手機到校須統一保管,全教總今發聲明表示,教育部應配套提供收納盒或收納袋等經費。(資料照)
2025/03/10 18:28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中小學生手機規範草案出爐,今年8月新學年起,學生帶手機到校上課禁用且由學校或各班統一保管。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10)發聲明表示,教育部應該朝向不造成教師、行政處理上繁雜與爭執,或衍生更多問題的原則處理修正草案,而配合修正草案之推動,該有對應的配套措施與相關經費之提供,例如收納盒或收納袋、保管財損風險,均應一併思考。
理事長侯俊良提出全教總5點意見:第一,修正草案主軸不明確,幾乎未能回應外界近期對於學生過度依賴手機的擔憂與呼籲,另外,此問題也涉及學生心理健康層面議題,似乎未見衛福部等單位之參與,全教總擔心關照層面不夠周全。
第二,鑑於3C科技產品對年紀較小孩童健康的負面影響,已有明確的實證研究,多數國中小學教師期待教育部能有明確的校園行動載具使用決策,而非再把相關管理規範丟回各校校務會議自行處理,可惜的是,今天會中的修正草案依舊未做決定,繼續將相關難題「甩鍋」給學校自行處理。
第三,現行使用原則提到「除教師引導學習或緊急必要聯繫時使用外,其餘時間應以關機為原則」,今天修正草案是「上課期間應禁止使用並由學校或各班統一保管」,反倒產生下課時間有無需要進行規範的模糊地帶,再者,保管權責下放到以班為單位,可能造成鬆緊不一的情形,恐會為學校帶來更多的執行困擾。
第四,依據「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31點,目前學生攜帶之物品,在有妨害學習、教學或校園安全之虞時,學校或教師得予暫時保管,再返還學生或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領回;學生攜帶之行動載具倘若已有妨害學習或教學的情形,可以援用處置,不過,修正草案針對返還對象與返還時間也未有明確規範,未來勢必再生執行爭議。
第五、全教總提醒教育部應朝向不造成教師、行政處理上繁雜與爭執,或衍生更多問題的原則處理修正草案。此外,配合修正草案之推動,該有對應的配套措施與相關經費之提供(例如:收納盒或收納袋、保管財損風險),教育部應一併思考。
中小學生手機規範出爐 EdYouth:學生代表應占比1/3
中小學生手機規範草案出爐,學生團體EdYouth呼籲學校相關會議,學生代表應占比1/3。圖為EdYouth日前陪同高中生等開記者會,呼籲終結升學榜單。(資料照)
2025/03/10 18:52 自由電子報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中小學生手機規範草案出爐,今年8月新學年起,學生帶手機到校上課禁用且由學校或各班統一保管。學生團體EdYouth理事長蔡其曄表示,欣見此次草案中新增對管理人員權責、學生申訴與救濟途徑,以及違規處置的規範,確保學生權益在校園中獲得更完整的保障,期待同步參照教育部服儀規定,進一步保障學生代表於各校相關會議中占比3分之1,以確保學生意見表達之權益。
蔡其曄表示,教育部資科司今(10)日召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修正草案研商會議,肯定草案中參照「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要求各校所訂之管理規範每3年至少應檢討1次,以確保校園行動載具管理規範能適時調整,其中關於學生代表部分,期待同步參照教育部服儀規定,進一步保障學生代表比例。
此外,蔡其曄指出,關於草案內容,期望教育部能進一步強化「校園行動載具管理原則」核心精神,應著重於數位倫理教育,引導學生正確使用行動載具,而非全面禁止,並針對「數位暴力」及「手機焦慮」等問題,提供相應的指引與心理輔導支持,以確保學生的隱私安全與心理健康,並落實108課綱強調的資訊素養教育。
蔡其曄表示,期待教育部在未來施行指引的制定過程中,能廣納更多元的學生意見,促進學生、教師、家長之間的橫向溝通,減少各方對政策的摩擦與誤解,以真正實踐校園民主與學生參與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