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籲「學校導護法制化」 國教署:運作機制將更周延
2025-03-20 15:26 聯合報/ 記者董俞佳/台北即時報導警察
教育團體要求學校導護應法制化。教育部國教署表示,現請警政署協助交通導護任務,共同維護學生安全,另外,實質加強照護教師執行職務安全之保障,持續督請各地方政府及學校規畫妥適之學生交通導護方案,以兼顧師生安全及權益。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委員林月琴與教育團體今天召開記者會,要求教育部、交通部應針對學校導護工作法制化。教育部國教署表示,現請警政署協助交通導護任務,共同維護學生安全;另外,實質加強照護教師執行職務安全之保障,持續督請各地方政府及學校規畫妥適之學生交通導護方案,以兼顧師生安全及權益。
教育部國教署表示,111年起國教署配合行政院「道路交通安全精進作為」,並自113年與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交通部公路局共同推動「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持續改善校園周邊道路環境。另國教署每學期調查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周邊危險路口需警察、義交協助指揮需求,請內政部警政署協助學校執行上放學交通導護任務,以共同維護學生通學安全。
為協助學校解決導護人力等問題,國教署表示,111年7月5日函發「交通導護志工運作方式參考範本」供各地方政府及學校參用,該範本明訂新進導護志工隊員均應參加基礎訓練,必要時得由縣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相關單位協助辦理導護志工訓練,各地方政府得依地方特性及實際運作需求,訂定相關規範,使運作機制更為周延。
有關教師執行職務保障部分,國教署表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已調增因執行職務致受傷、失能及死亡慰問金發給標準,提高執行危險職務發生意外致失能或死亡慰問金至最高新台幣1000萬元,並將受傷慰問金發給額度調增1倍,實質加強照護教師執行職務安全之保障。
國教署表示,學校可依所在環境區域特性及交通狀況需求,彈性規畫及運用在地資源與人力,編組於學校周邊區域執行導護及相關工作,將持續督請各地方政府及學校規畫妥適之學生交通導護方案,以兼顧師生安全及權益。
導護標準不一?立委與教師團體喊話:學校導護應法制化
2025-03-20 13:41 聯合報/ 記者董俞佳/台北即時報導
兩年前高雄市國中女教師執行導護工作時,卻被小客車撞擊、終身失能。事發至今,導護工作仍未有明確管理與法制化。立委林月琴與教師團體今天召開記者會向政府喊話,導護工作不能只憑熱血、熱情,應有明確扎實教育。圖/立法委員林月琴辦公室提供
兩年前高雄市國中女教師執行導護工作時,卻被小客車撞擊、終身失能。事發至今,導護工作仍未有明確管理與法制化。立委林月琴與教師團體今天召開記者會向政府喊話,導護工作不能只憑熱血、熱情,應有明確扎實教育。並提出三項訴求包括,明訂導護工作內容以及相關保障、明訂學區法制化以及配套,訂定導護工作教育訓練課程。
林月琴、台灣教育人員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楊益風、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許雅荏今天共同召開「導護工作危險誰人知?相關部會要管理」記者會,要求教育部、交通部針對導護工作衍生危險風險、法律保障、教育訓練應有明確管理並法制化。
2023年高雄市鳳山區某國中女教師因在校門口執行導護工作,遭闖紅燈小客車撞擊導致重傷、終身失能,此外,也曾發生老師因故未到場站導護,兩名孩童遭卡車撞死,家長因此提告教師。林月琴表示,多次收到陳情,有新進老師或代理代課老師被迫接受不合理導護輪值安排,導致加班時間過長、導護工時難以計算、標準不一等問題,凸顯目前我國導護工作規範相當混亂。
林月琴表示,目前全國導護工作各縣市標準不一,甚至各校輪值方式、導護工作內容、出勤時數、是否有訓練完全不同,也讓教師除了教學業務繁忙,還需騰出更多時間應付交通及法律風險皆高的導護工作,實為不合理。
林月琴辦公室向教育部求證確認,目前學校導護工作只有提供「交通導護志工運作方式參考範本」作參考,有必要時教育部會請內政部警政署協助,教育部並回覆給予學校可以彈性規畫。林月琴表示,所謂給予最大彈性,等於是沒有管理,導致有規定等於沒規定。
楊益風說,台灣導護制度獨步全球,但反而無法提升兒少交通安全意識,應該立即檢討。此外,先進國家無此制度之原因,在於重視交通安全政策,及著重於推動全民正確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護兒少交通安全的治本之道,重點是強化學校交通安全教育,以及落實並嚴格執法。
黃湘仙表示,教師在上下學時段執行導護工作,工時長達9至10小時,已超出正常工作範圍。然而,教師並不具備交通執法權,無法有效約束不理性的駕駛或用路人,只能依賴肉身保護學生。這種做法讓教師承擔過高風險,也讓學生在上學路上暴露於高度交通危險之中。若在此期間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歸屬不清,教師與學生可能難以獲得應有的法律保障。
黃湘仙表示,代理教師在職場結構中處於弱勢,常被要求執行整個學年的導護工作,這可能涉及勞務分配不均及職場不公平對待,甚至構成職場霸凌。長時間的工時使教師無法獲得充分休息,且學校未提供相應的補休或加班費,這不僅影響教師的身心健康,也可能進一步影響教育品質。